气瓶锥螺纹丝锥标准
气瓶锥螺纹丝锥
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—10—10批准 2000—06—01实施
前 言
本标准根据GB 8335—1998《气瓶专用螺纹》的要求编写。
本标准适用于加工GB 8335—1998中锥螺纹的丝锥。
本标准删除了PZ30.3这一规格。
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,同时代替GB 10878—1989。
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桂林工具厂、成都成量集团公司、廊坊恒宇工具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刘艳萍、顾永亮、郭笑莉。
本标准于1989年3月首次发布,于1999年10月第一次修订。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气瓶锥螺纹丝锥的型式和尺寸、技术要求、性能试验、标志和包装。
本标准适用于加工气瓶专用螺纹中锥螺纹的丝锥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 145—1985 中心孔(1999年确认有效)
GB 8335—1998 气瓶专用螺纹
GB/T 4267—1984 直柄回转工具用柄部直径和传动方头尺寸
3 型式和尺寸
3.1 丝锥的型式和尺寸按图l和表1的规定。
图1 丝锥的型式和尺寸
表1 丝锥尺寸 mm
代号牙数螺距
PLlL0L1d'方头尺寸
(每25.4 mm)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aL2
PZ19.2141.814783530±0.9616.00
-0.07012.516
PZ27.885403325.00
-0.08420.024
PZ39.0122.117954234±1.1731.50
-0.10025.028
3.2 丝锥螺纹的牙型和尺寸按图2和表2的规定。
图2 丝锥螺纹的牙型和尺寸
注:螺纹顶部允许是平的。
表2 丝锥螺纹的牙型尺寸 mm
代号牙数(每25.4 mm)螺距
P基面直径h1=h2牙型半角
螺距极限偏差(在25.4mm上)Φ角极限偏差圆弧半径
r
大径中径小径基本尺寸极限偏差
dd2d1△h1△h2
PZ19.2141.81419.20018.03616.8720.581+0.025
00
-0.02527°30ˊ±25ˊ±0.015+2ˊ
-4ˊ0.249
PZ27.827.80026.63625.472
PZ39.0122.11739.00037.64336.2860.6780.291
3.3 丝锥两端中心孔按GB/T 145的A型制造。
3.4 牙型角平分线垂直于锥体母线。
3.5 螺距的测量应平行于锥体母线。
3.6 丝锥的公称切削角度推荐如下:
a)前角不小于8°;
b)后角不小于4°。
3.7 标记示例
气瓶专用螺纹基本尺寸为27.8的丝锥:
气瓶锥螺纹丝锥PZ27.8 GB 10878——1999。
4 技术要求
4.1 材料和硬度
4.1.1 丝锥螺纹部分用W6M。5Cr4V2或同等以上性能的高速钢制造,焊接的柄部用45号钢或同等以上性能的钢材制造。
4.1.2 硬度
丝锥螺纹部分硬度不低于63HRC,丝锥方头部分不低于30HRC。
4.2 外观和表面粗糙度
4.2.1 外观
丝锥表面不得有裂纹、崩牙、锈迹以及磨削烧伤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。
4.2.2 表面粗糙度
丝锥表面粗糙度的最大允许值按表3的规定。
表3 丝锥表面粗糙度的最大允许值 μm
部 位螺纹表面前面后面柄部
表面粗糙度参数RzRzRzRa
表面粗糙度数值3.26.33.21.6
4.3 丝锥螺纹的牙型应进行铲磨。
4.4 丝锥的前面与刃沟的连接应圆滑。
4.5 丝锥螺纹的中径在基距极限偏差范围内测得。
4.6 丝锥方头尺寸d公差为h12(包括形状和位置公差)。
4.7 位置公差
丝锥各部的圆跳动公差按表4的规定。
表4 丝锥各部的圆跳动公差 mm
代号切削部分对公共轴线的斜向圆跳动校准部分(螺纹部分)对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柄部对公共轴线的径向圆跳动
PZ19.20.030.020.02
PZ27.8
PZ39.00.04
5 性能试验
成批生产的丝锥出厂前应进行切削性能抽样试验。
5.1 试验条件
5.1.1 机床:符合加工精度要求的机床。
5.1.2 刀具:样本大小为3件。
5.1.3 试坯:材料为30CrMo(硬度≤229HB)或同等性能的其他牌号的合金钢,试坯厚度按L0选取。
5.1.4 螺孔形式:3;25通孔(孔必须用光滑圆锥量规检验合格)。
5.1.5 刀具装夹:用攻丝夹头装夹,其切削部分对柄部轴线的斜向圆跳动量应不大于0.10mm。
5.1.6 切削的规范按表5的规定。
表5 切削规范
代 号切削速度
m/mm攻丝孔数
个/件
PZ19.22~310
PZ27.810
PZ39.012
5.1.7 切削液为乳化油溶液。
5.2 试验结果的评定
5.2.1 试验后丝锥不应有崩刃、折断和显著的磨损现象并应保持原有的使用性能。
5.2.2 被切削试件的螺纹精度应符合GB 8335的要求。如有一试件不符合上述要求,则判该批丝锥性能试验不合格。
5.2.3 经试验后的丝锥,每件都应符合4.2.1、4.2.2条的规定,否则此批丝锥为不合格。
6 标志和包装
6.1 标志
6.1.1 丝锥上应标志:
a)制造厂商标;
b)螺纹代号;
c)材料代号HSS。
6.1,2 包装盒上应标志:
a)制造厂名称、商标和地址;
b)丝锥标记示例规定的项目;
c)材料牌号或代号;
d)件数;
e)制造年月。
6.2 包装
丝锥包装前应经防锈处理,包装必须牢靠并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伤。